2016年10月23日星期日
宋辽金元建制城市研究
韩光辉
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 978-7-301-19208-5/K•0786 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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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规模浩大,户口盈积,市狱殷繁,原置两县抚治难周,成为析置乾封、明堂二县的首要原因,目的是“分理京城内”(《唐会要》卷七〇),成为专门管理城市的县级行政管理机构……这种由县管理城市而不再管理乡村的重要城市管理机构在唐代仅存在了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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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巡院
录事司,有司录参军事,录事参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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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以来,经五代至辽宋时期,城市管理制度包括不同类型城市的官制、管理职能和管理范围都发生了重要变化,核心的变化在于由县管理转变为由专门机构都厢、警巡院、录事司和司侯司管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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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得以在如此广阔的地域空间内经营城市,构建了由特大首位、次首位城市和大量路、府、州城市组成的城市体系,并且形成了城市分布的密集区、沿运河等交通要道的城市带。此间形成的以传统政治性治所城市为主体,辅之以经济性市镇的城市体系为明清两代继承,直至19世纪中叶城市现代化开始后才逐渐调整为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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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的管理出现了一些变化,其中最为显著的是神策军参与了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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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军巡院进行管理的五代城市,与唐代有了很大的区别,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唐代城市的基本管理单元是坊,而唐末战争却将坊墙破坏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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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承五代之制,首先在都城汴梁设置了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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厢是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新事物,它是朝廷为解决日益增多的城市管理问题而设置的管理机构。厢在北宋城市中还比较少见,但在南宋许多城市中都有设置。这与城市发展的水平有密切关系
厢的产生,重要原因就是城市经济发展导致开封城内规划布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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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汴京和南宋临安都厢、厢、坊已形成当时管理城市的制度与体系,并先后形成了中国古代建制城市,为在更大地域空间和更多的城市实现城市建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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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金都市警巡院是设在诸京城内,管理民事的 行政机构,已上升为独立的行政建制,因而在中国古代城市发展史和城市管理制度史上均占有不容忽视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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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军巡院在五代城市管理中的作用,以及辽与五代的密切关系,有理由相信辽代从五代借鉴了很多制度,其中警巡院即是将五代的军巡院名称稍加改易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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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中都左、右警巡院和诸京警巡院确已上升为独立的都市行政机构,专门从事平理狱讼、阅实户口、推排物力、均平赋役等都市民事及各项行政事务,是统一封建政权之下的独立都市行政建制,和附郭赤县及京县平地隶属于诸京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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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都市警巡院的建置,不仅为我国古代都市进行独立专门化城市管理提供了行政组织保证,而且推动了都市的健康发展及中国古代建制城市的兴起,在城市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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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于诸府节镇城市建置的录事司,与诸京都市警巡院、诸防刺州城市司侯司一样,均属不同等级的城市行政管理机构,具有独立的行政职能,因而在中国古代城市史和城市管理制度史上均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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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诸府节镇城市录事司和都市警巡院一样,是独立于附郭县的城市行政建制,专门治理诸府节镇城市民事及各项行政事务,并和诸府节镇属县平行地隶属于诸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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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司侯司是专门管理州治城市并与州属诸县平行隶属于州的城市行政建制,与录事司、警巡院行政职能相同,惟秩级因城市地位和规模的差异而低于录事司、更低于警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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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灭明兴之后,都市警巡院制度被京师五城制度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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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时(元)的建制城市已发展为以商业服务和手工业为主要经济形势的区域经济中心,而城市居民的农业活动则相应退居极次要地位,从而反映了当时城乡社会职业和劳动的高度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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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建置的126个录事司城市拥有两个值得重视的历史地理特点:空间结构的极大不平衡;历史发展的良好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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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建制城市经元末动乱,逐渐废弃了录事司城市制度,至明初则全然恢复了古代由附郭县管理城市的制度。从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元末明初废弃录事司制度应该是历史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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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第一次出现了较完善的不同等级城市行政管理机构,通过水陆交通把首位、次首位警巡院城市、录事司城市、司侯司城市等不同等级和规模,有职能分工、联系紧密、分布有序的城市有机联系起来,形成了古代城市体系
……
元代的地方行政区划实行省、路(府)、州、县四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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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金代不同之处,元代录司机构中增置了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典史,取代了金代专门设置与录事司、司侯司共同管理城市的都军司和军辖,使城市民事和军事、巡捕统一纳入达鲁花赤、录事的领导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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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京师各警巡院的职能已明确为“领京师坊事”,“领民事及供需”,而且《元史•地理志》也将警巡院附系于大都路的领属之下,成为与各州县平行独立的行政实体
P190
地方城市的厢只是城市社区的分区管理机构,上属县、下设坊、负责城区的治安和民事,又与乡镇行政平级。而都城开封府勾当左右厢公事所、临安城城南北厢管公事所均属都厢。上属都城,下设厢坊,与赤县和县行政平级
厢制发生于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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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厢制在北宋已初步完善,到南宋推行于经济发达的众多城市中,它经历了从军事形式到行政管理形式的质的变化,还出现了都厢这种高一级的管理层次。都城所属都厢、厢、坊与地方城市所属厢、坊这种管理体系适应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人口众多的现实,负担了维持社会治安,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重要职能,开城市分区而治的先河,是我国古代城市行政管理的重要突破
P205
宋代……初步形成了以建制城市为中心的京府区域行政区划体系
辽代……形成了以建制城市为中心的京府区域行政区划体系
金代……形成了以建制城市为中心的行政区域区划体系
元代……也形成了以建制城市为中心的行政区域区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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